關于集中開展以“加強警示教育、列出制度清單、對照自查自糾、及時整改預防”為主要內容的國資監管活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吸取國企違紀違法案件的深刻教訓,切實加強公司黨的建設,更好地促進國資保值增值,按照市紀委監委、市國資委部署要求,自2018年5月下旬起,利用半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以“加強警示教育、列出制度清單、對照自查自糾、及時整改預防”為主要內容的國資監管活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按照中紀委、省紀委、市紀委和市國資委關于加強國資監管的工作要求,著眼于教育防范,推動查糾整改,強化制度監管,嚴防公司發生違紀違法問題和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公司規范運行、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警示教育
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黨員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加強國企黨建的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憲法、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章黨規和法律。認真學習警示教育讀本、觀看警示專題片。組織參觀省、市黨風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點。
(二)列出制度清單
對公司2015年3月以來黨建、法人治理、經營管理、資產處置、內控機制,特別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三重一大”等制度進行全面系統地梳理,列出制度清單,組織全員學習,強化規矩意識和紀法意識。同時,將重要制度進行宣傳和公示,接受員工監督,嚴防有章不依、少數人特別是“一把手”說了算等違反制度規定的問題發生,形成按制度規矩辦事的良好習慣。
(三)對照自查自糾
自查自糾中,公司各部門要端正態度、認真查糾,絕不放過存在的任何重要問題和潛在風險。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制度清單,查找存在問題,分門別類造冊,形成問題清單。對挪用公款、違規出借公款、處置資產、采購原材料、發放津補貼等突出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糾正,全力挽回、減少或防止國資損失。
(四)及時整改預防
對查擺出的問題,要分類剖析原因,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責任清單,逐項予以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在公司內部通報,然后上報市國資委審查。同時,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總結整改經驗,堵塞監管漏洞,健全長效機制,嚴防廉政風險。
三、工作步驟
公司此次開展的國資監管活動,從2018年5月24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六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發動階段(5月24日至6月10日)。公司召開集中開展國資監管活動動員大會,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司網站等多種形式,加大活動宣傳力度,讓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普遍知曉活動開展的目的、內容和意義,提升社會參與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加強警示教育階段(6月11日至6月22日)。通過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學習黨規黨紀、學習警示教育讀本、觀看警示專題片、參觀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種方式,集中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第三階段:列出制度清單階段(6月23日至7月23日)。把2015年3月以來公司制定出臺的各種規章制度分門別類進行匯總、梳理、修訂,列出制度清單,通過公司網站進行公布,接受監督。同時,將這些制度集中編印成冊,發給每一名黨員干部職工,組織大家學習,掌握制度規定,做到知行合一。
第四階段:對照自查自糾階段(7月24日至8月24日)。公司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自查自糾工作,以“刮骨療毒”的勇氣和壯士斷腕的決心,認真查擺工作中的問題,重點圍繞國資監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與風險點,逐項對照自查,認真剖析原因,列出問題清單,開展自糾。自查自糾中,要始終堅持做到不回避、不遮丑、不護短、不走過場,務求取得實效。
第五階段:及時整改預防階段(8月25日至10月25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確保整改到位。要堅持“自查自糾從寬,被查被糾從嚴”的原則,對在自查自糾階段,主動向公司董事會和紀檢監察部門說明情況,積極整改的,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理。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虛作假的,將抓住典型嚴肅處理。對國資監管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時,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風險,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第六階段:專項督查階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公司將在整改階段任務完成后,抽調人員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各部門適時組織開展督查。重點檢查此次國資監管活動開展的總體情況以及公司黨建、法人治理、經營管理、資產處置、內控機制,特別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三重一大”、選人用人、招標投標、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等方面制度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對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將在公司內部通報曝光,并視情節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有序推進。公司成立集中開展國資監管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部,承辦具體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抓好宣傳教育,形成良好氛圍。綜合部要注重發揮公司網站作用,主動發布國資監管活動信息,公開進展情況,引導員工參與,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大力營造推進活動的輿論氛圍。要加強宣傳教育,切實督促黨員干部職工增強黨性觀念,提高查糾問題的自覺性、主動性、有效性。
(三)嚴格監督檢查,確保任務落實。活動辦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對推進不力、行動遲緩的要嚴格督促;對活動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要按照管理權限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處理時應堅持自查自糾從寬、被查被糾從嚴。對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積極糾正和整改的,要依規依紀從輕或免于處理;顒悠陂g,各部門有關工作進展情況要在每月月底前書面報公司集中開展國資監管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對照自查自糾、及時整改預防階段工作情況要分別形成書面小結及時上報。
(四)壓實兩個責任,形成長效機制。公司董事會對國資監管活動負主體責任,董事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及時研究解決專項活動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事項親自督辦;紀檢監察部門負監督責任,督促各部門各負其責,共同抓好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力、走過場的,甚至知錯不改、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要嚴肅追究。認真總結經驗,對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要上升為制度層面加以設計,形成長效機制,嚴防國資監管缺位失位。